關于敦促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“保護傘”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限期向組織主動交代問題的通告

發(fā)布時間:2019-04-18 14:34 點擊數(shù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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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,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,。為進一步加大對涉黑涉惡腐敗和為黑惡勢力充當“保護傘”問題的懲治力度,,根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發(fā)布通告如下:

    一、凡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有涉黑涉惡腐敗、充當黑惡勢力“保護傘”問題的,應當立即停止一切違紀違法活動,,并主動向組織交代存在的問題。自本通告發(fā)布之日起一個月內,,凡主動交代本人違紀違法問題的,,可以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理。違紀違法情節(jié)較輕的,,可以依紀依法免予黨紀政務處理,。

拒不交代違紀違法犯罪問題的,依紀依法嚴懲,。對在專項斗爭中頂風違紀,、不收斂不收手的,從嚴從快處理。

    二,、凡涉黑涉惡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檢舉揭發(fā)同案人或者其他人違紀違法犯罪問題,,經查證屬實的,可以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理,。

    三,、凡主動交代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黑惡勢力“保護傘”問題的,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將嚴格把握政策界限,,堅持實事求是,、區(qū)別對待、寬嚴相濟,。

    四,、凡了解掌握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、充當黑惡勢力“保護傘”線索的,,可以通過來信,、來電、來訪等方式,,向當?shù)丶o檢監(jiān)察機關舉報,。經查證屬實的,依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,,對實名舉報人予以獎勵,。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安全。

    在押人員檢舉揭發(fā)黨員干部,、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,、充當黑惡勢力“保護傘”問題的,,經查證屬實,,監(jiān)察機關將依法向司法機關提出從輕、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建議,。

    本通告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,。

    來信請寄:安徽省紀委監(jiān)委信訪室  郵編:230091

    來訪請到:合肥市包河區(qū)徽富路9號

    舉報電話:(0551)12388-2

    網上舉報:http://anhui.12388.gov.cn

   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

    安徽省監(jiān)察委員會

    2019年4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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